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法院近日采取动员乡政府扶持被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垫资的方式执结一起六年未能破解的涉及村委会的执行积案。
2002年7月,被执行人果元乡赵庄村委修路时从申请人处拉走价值23153元的石子,后拖欠13153元材料款一直未付。此案经审判后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迟迟难以执结。
渑池县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时,将此案定为重点清积案件。2009年3月,经该院执行干警多方努力,此案仅履行了3108元。院党组、执行局非常重视此案的执行工作,多次开会研究执结此案的方法,执行局长领导多次做赵庄村委的工作,并向果园乡党委政府通报了赵庄村委作为被执行人没有收入来源,财务困难,无力执行的情况,以及全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要求,希望乡党委、政府给予支持,扶持赵庄村委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执结此案。果元乡党委书记、乡长针对此案的特殊性表示坚决支持法院工作,并当场商定为赵庄村委垫资9000元。申请人也自愿放弃剩余款项,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