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二十多天就帮我们执行回工程款,是你们的敢于担当和快速高效执行,使企业能得以更好更快的发展。”10月12日,申请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刘芳将一面书写着“牢记使命伸正义,为企业排忧解难”的鲜红锦旗送到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以表达对该院公正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6月,原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招投标为被告渑池县煤炭某公司改建铁路货场工程施工,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工程结束后,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经双方结算欠311748.8元工程款没有支付及30000元保证金没有退还。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此款,被告一直推脱未付。故诉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311748.8元及退还工程保证金300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渑池县煤炭某公司偿还原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及保证金341748.8元。后被告渑池县煤炭某公司在履行部分款项后,未再按调解书履行剩余款项偿还义务。2019年9月20日,原告向渑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渑池县煤炭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2019年9月23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司法查询系统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网络冻结。网络冻结等待期为15日,国庆节过后一上班执行人员就对网络冻结的账户进行扣划并立即支付申请人,本案顺利执结。不仅帮企业执行回工程款,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更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法院为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的职责担当。
局长毛智伟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渑池法院执行局要把规范执行“百日提质增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定守初心、担使命的信仰理念,怀着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的光荣使命,优质高效地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为地方经济转型发展、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