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女子不如男,自古就有巾帼不让须眉的佳话。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有一位了不起的女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景志贤法官,她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和正义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才华。1989年调入三门峡市法院工作至今,三十年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景志贤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来,加班加点是常事,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她早已习惯,平常她的心里始终装着当事人,她的司法为民情怀始终如一、不忘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对待案件她刚正不阿,就如当事人所说:“景志贤不愧为人民的好法官”,公平、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使她赢得了当事人数不清的赞誉。她拼搏进取精神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赞扬。景志贤曾连续多年多次被评为中院先进工作者、个人嘉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2019年第一季度中院办案模范和全市法院办案模范;第二季度中院办案模范;第三季度市中院办案模范;2019年1月荣立个人二等功。2019年1至9月收案182件,结案158件、结案率86.81%,调撤率37.34%,无一件被信访缠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景志贤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牢记司法为民理念。对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案,公正执法。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通过审判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景志贤同志不负组织厚望,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刻苦钻研业务,深刻领会法律,灵活运用政策,大胆实践创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力争使法律规定与审判实践实现更完美的结合。尤其注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从而使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业务技能得到了加强。
景志贤好学上进勇于探索,她注重对多发性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化研究,审理案件效果明显。在工作中,景志贤同志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公正、高效、服务、为民”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服务职能,以“重调解、促和解、化矛盾”为工作主旨,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工作方式,以“定纷止争”为工作目标,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公正高效地审理和调处了大批纠纷,使得案件当事人服判率高,上诉率低,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2018年度,景志贤同志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共37件,审结37件,结案率为100%,调解撤诉案件31件,调撤率为83.78%。
景志贤忠诚、担当、廉洁,一心为民。依法办案是司法公正的标志,廉洁奉公是人民法官的本色。景志贤同志深深知道,法官是一个主持公正、伸张正义、明断是非的群体,唯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秉持公心,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景志贤同志始终恪守自己的信条,坚持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清正廉洁,纤尘不染。为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的是维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光荣和尊严,为的是“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