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义马市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做大做活审判管理创新文章。该院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调结构、促转型、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工作中心,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建立保障服务机制,为促进义马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建立和产业集聚区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法企对接平台。该院定期举办企业发展恳谈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的服务模式。
二是建立法律服务机制。建立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业务庭要重点联系一至二个产业集聚区企业,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送法上门,适时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指导,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三是建立司法建议机制。该院在审理、执行涉及集聚区企业的案件时,注重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和司法建议工作,引导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为产业集聚区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凡涉及集聚区内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对资金紧张的企业,要依法给予缓、减诉讼费,确保其建设运营正常进行。
五是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对于涉及集聚区企业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因方法不当而激化矛盾。要慎用、少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减少因此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六是建立保护打击机制。积极参与产业集聚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与公、检、司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阻挠、干扰和破坏集聚区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对市霸、村霸、街霸、路霸、料霸、工霸的不法行为和断路、断水、断电等破坏生产设施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严惩重处,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是建立信访化解机制。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产业集聚区建设引发的各类相关涉诉信访案件,及时发现隐患、解决问题,避免矛盾的扩大化、复杂化。加强并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健全沟通表达机制,引导企业通过正常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八是建立司法调研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调研工作,牢牢把握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权。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分析和研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上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为产业集聚区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工作实效。
九是建立文明执法机制。以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为中心,加强文明执法建设。加强执法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法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司法能力教育,提高全体法官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完善廉洁监督机制,确保全体法官公正司法、廉洁办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为产业集聚区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司法文明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