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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忠诚胆略智慧维护公平正义

灵宝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进占魁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9-10-18 08:47:16



    进占魁同志从1983年毕业分配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至今,先后在刑庭、办公室、焦村法庭、民事庭、民二庭、速裁团队担任庭长,他坚持不忘初心,司法为民,视审判为艺术精益求精,审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特别对一些疑难案件、紧急事件常常有着出奇制胜的本领。近年来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2001年2月,被评为全省维军先进个人;2006年2月7日荣立三等功;2007年8月被评为河南省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2008年2月荣立三等功;两次获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模范等。他所带领的团队也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及记功单位。

    心系审判  高效审理速结案

    2017年以来,进占魁带领的速裁团队,以“快捷、便民”为中心,围绕“速”字做文章,实行“三个当日”,即当日接到案件材料,当日通知当事人,当日送达或调解。为提高案件质量,他在庭内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包质量。作为负责人,进占魁在对案件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十分讲究办案艺术,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特殊情况,利用节假日或晚上加班加点进行案件审理。对于速裁调解成功案件,当即印发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当事人,一般不超过30分钟,还特别注意把握时机,促成当事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进占魁同志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自动履行率高,真正达到止争息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执行工作的压力。

    情系群众  热心为民解忧难

    进占魁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坚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努力实现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如尚某和张某夫妇二人是灵宝市某村的贫困夫妇,二人自2011年起,在纪某开办的灵宝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打工,主要负责某街道二号院安保、小区保洁、街道巡逻等工作,到了2017年12月,纪某以夫妇二人未向其支付房租为由,迟迟未给付二人劳动报酬31000元。2018年11月26日尚某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速裁团队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到院,认真了解双方陈述的案件事实。进占魁同志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上,通过仔细分析案情,发现了破解矛盾的突破口,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依法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对还款时间、还款方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纪某保证限期支付拖欠夫妇二人的工资,巧妙化解了夫妇二人讨债难的问题,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勇于担当  维军权益捍卫者

    灵宝法院在全三门峡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庭长进占魁带领干警送法到军营,开庭在田间,每逢重大节日,义务为军烈属及有关群众宣传涉军案件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为指战员解答法律。对涉军案件实行“五快”(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快回访),“三便利”(便利军人军属诉讼、便利案件审理、便利普法教育)。法庭成立伊始,就及时审理了久拖未决的故意伤害致死现役军人案:被告人赵某峰于1995年11月一天下午,骑摩托车经过豫灵镇豫灵街商场电话亭时,与正在回家探亲打电话的现役军人薛某成发生口角、撕扯,被别人劝开后,赵某峰又叫来三名青年与薛某成撕打,将薛某成打倒在地后迅速逃离,次日,薛某成在豫灵镇中心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公诉到灵宝法院,维军法庭受理后,即通知来受害军人家属,向其讲解法律权利义务,指导搜集附带民事诉讼证据,书写诉状并受理。从重从快判处被告人赵某峰有期徒刑13年,受到《解放军报》及省军区领导的表扬与肯定。

    克己奉公  廉洁自律树形象

    民商事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系处理难度大,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向法官施加压力。进占魁同志为了使全庭干警秉公执法,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进占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国模范法庭”、“全国劳动模范”等先进事迹,认真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遇到疑难案件,他都要组织全庭人员充分讨论,以最大限度地寻求最公正的处理结果。在办案过程中,他不仅自己做到不吃请,不收礼,不在家接待当事人,也要求干警做到,时刻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有力维护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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