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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积极开展“千案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08 14:46:48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通过观摩庭审,我觉得这是增进与法院沟通联系,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好办法,我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希望湖滨区法院把这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国庆节前夕,湖滨区一名人大代表旁听湖滨区法院会兴法庭一起欠款纠纷案的庭审后说。

    湖滨区法院在会兴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刘中现诉被告会兴卫生院工程欠款纠纷一案。原告刘中现诉称,三门峡通海发展公司于l999年同被告会兴卫生院签订了建设门诊楼建筑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不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原告个人。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将工程款分批给付完毕,但却未履行给原告造成的利息等损失,要求被告支付迟延给付工程款利息68000元及交通费等。

    此案法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辖区社会法官等二十余人参加了旁听。该案经审理合议庭合议认为,会兴卫生院与通海发展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事实存在,但通海发展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原告个人缺乏相关事实根据,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在当庭及庭下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庭前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合议庭庭审形式是否规范、质证及当庭认证能力、审判长驾驭庭审能力、庭审记录水平等六个方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评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庭审准备充分、程序正当,庭审进程有条不紊,庭审人员仪态庄重严肃,主审法官能够有效控制庭审节奏,庭审效果很好。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千案观摩活动进一步增进了与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系,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今后会进一步支持法院各项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监督,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湖滨区法院积极开展“千案观摩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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