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三门峡中院分批组织对10案122人黑恶势力犯罪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依法、准确、有力惩处了黑恶势力犯罪。近期湖滨区人民法院、灵宝市人民法院对三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共9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11月8日湖滨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露(漏犯)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杨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1月1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被告樊少国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樊少国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他五名被告人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11月1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鹏辉、仇文超(漏犯)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当庭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鹏辉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仇文超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至此,三门峡两级法院已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已全部审结。为进一步提升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质效,市中院成立涉黑恶案件业务指导组,组长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担任,以加大指导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审理质效,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