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在渑池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由渑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提请的11名同志法律职务任命的议案。
渑池法院全面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对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仰韶中心法庭、英豪中心法庭、仁村中心法庭、果元中心法庭、执行局等部门涉及法律职务任命的人员依法提请任命庭长、副庭长以及副局长等法律职务。会上,2名提请任命人员作任前表态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11名同志法律职务的任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行军为他们分别颁发了任命证书。
随后,新任命的11名同志在渑池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峰的带领下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他们一致表示:“这是一次神圣而光荣的经历,也是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的一项重要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宪法法律职责,主动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