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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0-10-12 17:23:21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社会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头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义马市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第一抓手,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思路,卓有成效地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争当调解能手”办案竞赛活动、“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等一系列的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该院案访率位居义马市较低,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一、深入开展回访活动,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深化“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全体法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回访当事人。院党组成员积极带领全体法官深入基层接近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和正在审理的案件做了进一步的摸底排查,对排查的34涉诉信访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9月份,该院进行“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再发动、再动员,再次继续将活动引向深入,组织法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回访百名当事人,力争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通过回访活动的开展,拉近了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法官为民执法的意识,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化解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该院认真总结去年开展的“调解年”活动经验,今年3月份,该院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化解矛盾纠纷,争当调解能手”办案竞赛活动,将“调解年”活动引向深入,把调解从民事案件向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延伸,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做到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以此活动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推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活动中,该院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出发,大胆推行“六法调解”工作法,不断加大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件执行工作调解力度,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六法调解”,不但有效地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而且真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截止目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100%,民事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注重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以“化解矛盾纠纷,争当调解能手”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为契机,始终把执行和解贯穿于案件执行全过程,灵活掌握办案艺术,巧妙运用多种工作方法,多方努力情理法并重,及时有效弥合社会矛盾,防止产生新的执行积案,积极有效地开展好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今年该院未发生一起因案件执行引发的信访案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三、充分发挥社会法官的优势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化解社会矛盾。今年来,该院立足强化社会调解职能,减少民间纠纷涉诉率,在全市建立了法院基层工作网络,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社会法庭工作,使社会法官积极担负起调处民间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重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紧密结合义马实际,探索性地开展了社会法庭建设工作,进一步调动“业余法官”、“编外法官”的积极性,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调处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局面。

    该院视社会法庭为“民心工程”。专门成立了社会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社会法庭建设的工作意见,同时提出在社会法庭建设工作中坚持“不盲目、有针对性、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以保证社会法庭的健康发展和良好运行。加强监督指导,规范社会法庭运行。针对社会法官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在社会法庭派驻一名法官作为联络指导员,随时解答社会法官的法律咨询和指导文书制作,规范社会法庭的办案程序和纠纷处理。三是整合自愿,发挥群众力量化解基层矛盾。该院大胆整合来自民间的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成员、社会志愿者但等在村中德高望重、善断是非、巧理家务事的热心人担任社会法庭的法官,积极探索依靠社会力量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同时社会法庭也可以对一些调解不成的复杂纠纷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使人民法院的服务窗口前移。该院将一些简易纠纷委托社会法庭进行调解,既要坚持法律和政策,又可依据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进行调解,与法院司法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具有很强的互补作用,有效缓解了法院工作压力。

    四、两个活动相互依托齐头并进,全力推进化解矛盾工作上台阶。 5月份 ,该院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与化解矛盾纠纷办案竞赛有机的融合起来,相互依托,齐头并举,相互推进,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大局为工作目标,多措并举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依法调解各类案件纠纷,使专项保护活动和矛盾化解工作齐头并进,取得良好成效。专项活动中,全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件,调解11件,调解撤诉率达100%;各类民商事案件12件,调解撤诉9件,调解撤诉率75% ;执行收案8件,全部执结,执行和解率高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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