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陕州:父亲拒付抚养费 强执公积金促履行
作者:三门峡陕州区法院 徐瑞龙 赵楠 发布时间:2019-12-23 14:24:33
2019年12月2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促使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蔡某与李某由于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婚生子蔡某某由母亲李某抚养,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蔡某拖欠抚养费未付,李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出具民事调解书,面对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蔡某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执行干警查询到蔡某有住房公积金,足够支付本案的执行款,遂立即前往划拨,成功划拨全部执行款,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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