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武某娟在姐姐武某红的陪同下来到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向院领导及执行干警致以“秉公执法 尽心尽责”的锦旗一面及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以表达她们对渑池法院院长刘占军、执行局长毛智伟及执行五团干警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原来,武某娟与三门峡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渑池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扣除前期支付的费用,被告三门峡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再赔偿原告武某娟450000元,并保证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10000元,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140000元,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15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150000元。二、本次事故就此结束,双方不再发生任何争执。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三门峡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了21500元后,未再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武某娟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迅速开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但被执行人公司账面上只有几百元,并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房产信息。另查明,在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前,被执行人已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加上被执行人公司经营困难等诸多因素,导致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期间,申请执行人以执行效果不理想为由,多次向信访部门和上级领导反映、哭诉。
为打破案件执行僵局,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院长刘占军和执行局长毛智伟多次对该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和协调,执行干警也积极研究调整执行方案,通过被执行人关联公司,找到了公司原法人,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分三次将所有案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鲜红的锦旗和感谢信既是对渑池法院执行干警秉公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在下步工作中,渑池法院将继续通过开展执行攻坚活动、强化执行质效等举措,努力使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行到位,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