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今年来,义马市法院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创新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管理机制,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力促官民和谐。
该院一是从思想上树立“协调”理念。教育审判人员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工作主题把,把公民、法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好“官”、“民”之间的矛盾。二是在业务上提升“协调”能力。以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保护原告的合法利益,减少诉累,促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不断提升行政审判人员的协调能力。要求做到“三注重”:注重程序规范、注重判断分析、注重语言表达。三是在审判中丰富“协调”方法。要求注重做好庭前“协调”,庭审前和解尽早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着力做好庭审后“协调”,维护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敢于纠正失误的良好形象,保护弱势群众的合法利益,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四是在机制上巩固“协调”成果。认真做好判后“协调”,针对法院无法处理的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在依法做出判决的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促使政府及行政机关予以解决。五是建立与行政机关沟通机制。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指出行政执法行为的不足,促使其主动改变行政行为;建立与行政人相对人沟通制度,主动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多做思想工作,增进诉讼原告对行政机关的理解,消除怨恨,化解矛盾。六是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针对某些行政机关多年解决不了,群众到处上访告状的案件,采取行政机关、政府主管领导、原告之间相互协调的办法,涉及到行政、民事交叉问题,一并协调解决,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