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成功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上诉人当庭撤诉,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宣判。
原审被告人燕某某、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经过一审宣判后,燕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影响案件进展,保障被告人上诉权利,减少人员之间的接触。开庭前,积极联系网络信息管理处、公诉机关、辩护律师和看守所民警,协调远程提讯相关事宜,进行无接触式开庭。庭审中,主审法官及审判员通过视频与检察员、辩护人及原审被告人远程连接,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顺畅,影像传输清晰稳定,庭审全程有网络信息处的人员提供技术保证,各个环节有条不紊的进行。此次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经合议庭休庭合议后,该案当庭宣判,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