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敏是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他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二十三年来,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情寄百姓爱岗敬业,任劳任怨默默奉献,通过审理民事案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自2000年以来,他年年结案超百件,多次打破三门峡中院个人结案数记录。他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后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被授予河南省 “优秀青年卫士”。今年被推荐参评全国法院办案能手。
他面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和社会矛盾化解的新要求,自我加压,努力学习,不断总结民事审判经验规律,积极探索民事案件调解的新方法、新路子,形成了 “调解为主、春风化雨”的独具特色的办案风格。能够找准面对的焦点,把握各方的心态,设身处地为各方当事人着想,用心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使审判工作中的许多矛盾突出的复杂疑难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近3年来,他所办案件的调撤率在50%以上,无一再审改判,无一赴京到省上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如他办理的上诉人某建筑公司与杨某等15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杨某等15人系某破产企业职工,该厂破产后其财产和人员经市政府协调划入某建筑公司,但该厂300余名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及部分人员的退休金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处理,这些人员多次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杨某等15人先行诉诸法律解决,其余职工正处观望,每次开庭都有数百人旁听。该案的处理结果,不仅涉及本案15名当事人,还影响到未参与诉讼的数百名职工,如处理不妥,将会给三门峡带来极大的不安定因素。面对这起涉及企业破产兼并、涉及数百职工切身利益的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他经过数十次调解协商,十余次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协调,最终使本案调解结案,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退休的职工领取了退休金。此案的妥善处理起到了解决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十多年的民事审判生涯,审判业务的繁重,是非善恶的辨析,使他形成了沉稳凝重、冷静敏锐、多听寡言的性格。他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上,把心事都花费在当事人身上,即便坐在餐桌旁,躺在床上,走在上下班的路上,他心里总在思索着手头的四五十个案件如何能使纷争得到妥善解决。由于长年伏案工作,他身患肩周炎、颈椎病、坐骨神经痛等多种职业病,但他一边利用早晚锻炼一边坚持办案,从未因此而耽误工作。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家人二十年蜗居60平米的小房而无怨无悔。他不追名逐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因金钱而动心,不因人情而枉法。他像老黄牛一样默默耕耘在审判工作岗位上,赢得了全院干警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