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三门峡中院探索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措施,今年1-10月份,三门峡中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3件,异地管辖案件达36件,占全部受理案件67.9%,一审受案数同比增长9倍,一审异地管辖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12倍。
院领导及行政审判人员充分认识到行政案件立案管辖对保护当事人诉讼权益、做好行政身旁坐的重要意义,同立案庭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了行政庭负责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案件审查和立案制度,减少诉讼环节。以指定管辖为主,以提级管辖为辅,兼顾方便诉讼与案件平衡为原则,以确保独立公正审判为目标,采取当事人起诉和人民法院决定相结合,一般就近指定法院管辖,根据当事人反应及案件具体情况,随机指定其他法院管辖,防止法院之间相互固定对应管辖。
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对基层法院行政诉讼立案的监督力度,对缓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减轻基层法院和法官干扰压力,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使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