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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4-17 12:02:27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两级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裁判尺度,有效解决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同案同判,4月17日上午,三门峡市法院民三庭组织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审判员等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深入讨论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会上,民三庭副庭长李琦对全市两级法院2017年至2020年4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逾期办证的判决情况予以通报点评,并进行了简要分析,对涉逾期办证违约金案件的审理方法及思路进行了讲解和梳理,提出了供两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参考的审理思路。各基层院分别汇报了此类案件的审判情况及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会人员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诉讼时效等常见疑难问题展开探讨,民三庭对部分问题当场进行了解答。通过互动交流,会议就部分裁判标准达成共识,统一裁判思路。

    最后,孙本立副院长在做总结发言时指出,此次座谈会是报经梁院长同意,为贯彻落实院党组、梁院长关于进一步提高调解率、提升服判息诉率,降低上诉率、发改率,提高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审判能力水平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有助于全市两级法院科学合理地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希望两级法院认真领会此次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精神内化于心,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员司法能力与水平。孙院长强调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做到认真阅卷、认真开庭、认真合议,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民三庭要建立起上下互动长效机制,强化对审判实务中疑难问题的研讨、指导,加强个案指导和类案指导,让培训、座谈的形式常态化,努力提升辖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水平。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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