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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文化建设促审判

  发布时间:2010-11-12 22:52:12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先进的法院文化是法院改革发展的一面旗帜,决定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支配着审判人员的行为选择,提高法院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多年来,湖滨区法院党组一班人把法院法院文化建作为审判职业人必备的文化特质、法院必备的文化环境和法官群体必备的素质,在传承深厚文化底蕴和吸纳先进司法理念的基础上,紧跟时代节拍,审时度势,重视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培育集体荣誉精神,确立现代司法理念,营造鼓励进取、凝聚人心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坚持“以先进理念武装人,以优良环境熏陶人,以特有气质塑造人,以人性化管理凝聚人”,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文化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并进行系统建设和有机整合,专门成立了调研、论证、决策领导小组,法院文化建设做到了有方案、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效,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院文化体系,从而培养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精神气质,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03年以来,先后四次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一等功一次,受到了湖滨区委、区政府的通令嘉奖; 2008年12月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办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此外还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高级别荣誉称号。

    一是抓精神文化建设,全力营造昂扬向上的人文环境。法院精神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激发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湖滨区法院把精神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唱响“团结干事业,团结树形象,团结出干部”的主旋律,在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班子过硬,队伍凝聚。确定了“为民、务实、清廉,文明、公正、高效”为院训,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道德实践活动,集中解决法院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法院干警思想道德水平,始终保持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多年前,湖滨区法院党组提出了“艰苦奋斗求发展、强力争先创一流、公正公信立形象”,并将其上升为“湖滨法院精神”,以此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同时,以加强正面教育为主,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院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提高政治觉悟,在实践中提升教育效果,强化干警参与、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调动了广大干警严格司法,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抓审判文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服务发展大局。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湖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湖滨区经济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湖滨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断深化“廊坊经验”,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大调解作用,出台了《强化和规范调解工作的意见》,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调解技能培训班,将调解工作贯穿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惟一标准,把“息诉罢访”作为硬任务,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出台了《司法为民30条具体措施》、《接待立案行为规范》、《改进信访接待工作规定》、《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集中处理接访案件实施办法》等制度,印制了《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指南》等,指导当事人起诉立案;审判庭位置引导模拟图、电子屏引导当事人诉讼。同时,实行了判后答疑、巡回办案、被害人救助、申诉案件立案听证等制度,使便民、利民、为民落到了实处。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制定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完善了立案、开庭、送达、审限、归档、评查、通报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实现了对案件审判的全程监督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在《岗位目标管理及考评办法》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出台了考评细则,并将考评对象延伸到每个干警,使绩效考评更加规范,操作性强。积极推行审判流程管理,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全部纳入管理范畴,进一步提高司法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注重督察通报,严格奖惩,发挥绩效考评的效用,坚持对法院各项工作实行月(季)通报制度,并加大对院党组的决议、决定等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表扬不没功,批评不诿过。实行执行案件督办制、执行案件换人执行等工作方式,改变了“执行工作一人包办难监督”的情况,对于工作人员廉洁执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了以贡献为主的绩效考核机制,体现了公平原则,实现了有序竞争,激发了队伍活力。

    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号召,通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培训,观摩开庭、案件讲评和巡回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法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湖滨区法院现有编制76人,实有人数89人,本科以上学历就占47人。近年来,全院有30余篇学术论文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获奖。在宣传思想方面,成绩较为突出,连续七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单位。

    三是抓廉政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公正清廉的法官队伍。“民心是杆秤,秤出谁重谁轻;民意是面镜,照出谁贪谁廉”;“宽一分,民受益不止一分;取一文,己为人不值一文。”——这是湖滨区法院今年五一长假向干警发送的两句廉政格言。近年来,湖滨区法院着力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造出湖滨法院廉政文化的“三重境界”。

    湖滨区法院坚持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司法腐败或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例等反腐倡廉专题片,引导干警认真反思,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实行诫勉谈话和违法违纪提示等制度,强化责任,防微杜渐。走进湖滨区法院的任何一处法庭,随处都能见到走廊墙壁上悬挂着的古今中外著名法学家的名言警句,这让每一位来这里参加诉讼的群众随时能感受到浓厚的司法文化氛围。以“名言警句长廊”的形式来表现法院文化,是这个院重视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在审判楼大厅、楼道、会议室等场所布置了140幅廉政楹联和宣传司法理念的字画、镜匾,廉政文化展牌,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利用局域网每天向法官既工作人员发送廉政警句、格言;一条条名言警句如春风化雨,滋润着干警的心田,筑牢了廉政建设的防线。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及河南省高院“十条禁令”等各项禁令制作成廉政卡,要求干警随身携带,时时警醒;在干警每天都要用的笔记本扉页上,也印制了“法官箴言”,提醒干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官形象。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新颖的教育形式,收到了非常明显的警示教育效果,实现了连续多年无干警违法违纪。

    四抓行为文化建设,创建精神文明先进示范点。加强干警礼仪规范教育,贯彻《三门峡市文明用语、工作忌语、行为规范》,展示法院机关和法院队伍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廉洁执法的职业素养、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警车、枪支、警械具等使用管理规定,考勤、档案、内网、财务、印章、保密等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行为,靠管理提高效能,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通过组织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提升干警队伍的精神和道德品位。建立了“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展台”,建起了乒乓球室、台球室、图书室、老干部活动室、干警俱乐部、健身房等,成立了篮球队、乒乓球队、围棋象棋队等9个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同时,还建起了荣誉室,设置了荣誉榜,张贴事迹和照片,树立干警身边的榜样,通过组织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主题演讲会、春节联欢会,到革命圣地参观、清明节为革命烈士扫墓、重大节日升国旗和法官宣誓等活动,用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干警在文化活动中受教育、受启迪,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和职业自豪感。湖滨区法院连续多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抓物质文化建设,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湖滨区法院审判大楼占地19.86亩、总建筑面积14300平方米,外圆内方,功能齐备,质量一流,在外观设计上以庄重、威严、明快为主要特色,使人产生敬畏、尊崇的感情造型威严,是三门峡市的标志性建筑。有大中小审判庭10个,规模适中、布局规范、设施先进,着重体现庄严、肃穆、整洁、高雅的职业特征,营造具有现代气息、法院特色的高品位的文化氛围。审判楼启用以来,湖滨区法院坚持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使用“高效率”的原则,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先后完成了监控警备指挥中心、7个“数字化法庭”、网络视频会议、两个电子显示屏、法院内部局域网、网络资料室等10余个项目建设,干警人手一台电脑,“上网”、“在线”、“电子编辑”成为习惯。“数字化法庭”配备了电脑投影诉讼证据出示系统,可进行音像材料、幻灯片播放、实物投影。配备了微机、速录机和打印机,实现了法庭记录微机操作,快速记录。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实现了音、视频数字信号同步录播,即时监控。中央空调的使用也为大家创造了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高科技带来了高效率,法院工作“如虎添翼”,大大提高了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效率,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靠正气兴院,文化建院,使湖滨区法院领导班子始终保持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警队伍始终保持团结向上、竞争奋进、勇创一流的良好精神状态,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已成为湖滨区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引擎”。自2003年2003年以来,湖滨区法院先后四次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受到了湖滨区委、区政府的通令嘉奖;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12月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办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4月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10月被人民法院报社表彰为2009年度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及2009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国庆”先进单位,并获得市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57项,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文化软实力引领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共识。湖滨区法院正以强化物质文化为基础,以规范行为文化为抓手、升华精神文化为目标,认真吸收借鉴其他法院先进经验,努力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力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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