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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六清”行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6-03 09:05:3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策并举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20年 6月2日,市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推进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出席会议,市法院扫黑办主任、执行局局长及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扫黑办主任、执行团队长参加。

    会上对未结的一、二审涉黑恶案件逐一进行了分析,并对已生效的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指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前几个月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给案件审理工作造成一定困难,目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两级法院要设法克服困难,对已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做到繁简分流,通过远程视频提讯、开庭,将疫情影响降到最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完美收官。

    刘胜利副院长强调,一是2020年4月,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部署的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要求“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六清”行动时间做好安排。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正在审理的一审4件、二审7件,各院要与看守所、检察机关及时沟通、协调,具备条件的要在近期安排提讯、开庭,暂时不具备开庭条件,要继续做好庭前准备,夯实审理基础,确保“案件清结”。二是各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要对涉案财产的性质、来源、权属进行全面审查,做到应扣尽扣、应判尽判、应执尽执。三是已经生效的黑恶案件判决涉财产部分,要在案件生效后15日内移送执行,执行部门要用足用活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打财断血”、“黑财清底”落到实处。四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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