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女,汉族,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员额法官,法律本科。2008年10月招考至灵宝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阳平法庭工作,现任阳平法庭副庭长。
勇于担当 柔肩挑起家事审判
2016年6月,灵宝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李佳同志时任民一庭副庭长,除负责日常民事案件外,也受命负责全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改革之初,一切工作都是在探索中谋求发展,李佳同志带领队员,不辞辛劳,加班加点,不断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先后草拟了婚姻冷静期、离婚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在婚姻案件审理中,实行“离婚考试试卷”,不断扩大对家事案件宣传力度,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层层推向深入,并取得实效。
2018年,灵宝法院家事审判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家事审判先进集体,其带领的队员被最高院评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5月,李佳同志审理的苏氏三兄妹诉蔺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乡里乡亲》栏目全程采访报道,经过李佳同志不懈努力,该案最终调解结案,案件播出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忠诚履职 审判质效遥遥领先
案件质量是法官事业的生命线。从事法官十多年来,李佳同志一直将案件质量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尺。
近年来,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她所办理的案件数量也不断刷新,但她并没有因为办案数量的攀升,而引起案件质量的下降。她要求自己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从程序到实体,从立案到审判,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环节,严格审查每一个证据,坚决杜绝冤假错案。
近三年来,李佳同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25件,服判息诉率均超过92%,调解率高峰时达到46.93%。2020年上半年,她带领的阳平法庭连续五个月被灵宝法院评为月办案模范团队,阳平法庭获上半年度先进集体。李佳同志被三门峡中院评为第一、第二季度办案模范,服判息诉率和调解率两项重要指标均处于全院领先位置。
驻扎基层 疫情防控冲锋在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李佳同志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法庭负责人,春节假期期间,她率先驻扎法庭,积极制作防疫宣传条幅,悬挂于法庭外墙,警示群众注意个人防护、严禁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并合理安排法庭干警轮流值班,接收群众来信来电。她还主动融入防控大局,加入该院党员先锋岗,进行卡点执勤、人员排查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全身心投入到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中。
春节假期后一班第一天,李佳同志率先采用微信视频开庭、网上办案方式,审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她积极采用云网络庭审、互联网开庭等信息化技术,极大程度保障了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诉权,也为法院其他团队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及启发作用。
在法院工作十二年来,李佳同志先后被评为三门峡市优秀青年卫士、优秀女法官,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峡市两院评为办案标兵和先进个人。她用青春与汗水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她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女法官敬业奉献的无悔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