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46.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如何把握和贯彻“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
我国的人民法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捍卫者、建设者,人民法院必须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贯彻落实好“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有机统一的战略思想,这是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
把握和贯彻“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重要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
把握和贯彻“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中国国情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依据。要加强司法工作的国情调研,充分考虑和把握我国法律文化传统、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人民群众的想法和感受以及我国的司法实践,按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把握和贯彻“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要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自己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维护自己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和谐的新期待。
把握和贯彻“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最重要的目标追求。要牢固树立促进社会和谐、调解优先、宽严相济、为人民提供法律保障和优质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和服务大局,全面分析和把握社会矛盾,认真体察和重视社情民意,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积极探索和推进工作创新,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
把握和贯彻“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核心,切实提高司法能力;联系工作实际,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打牢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切实提升法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立健全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完善对法官的监督机制。
把握和贯彻“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组织保证。要集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干部队伍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巡视制度、业绩考评制度,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47.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实现“三者统一”,是指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注重程序正义;既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又要兼顾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同;既要坚持依法纠错,又要注意维护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人民法院要在工作思路上必须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与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及社会公众感受、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等的相互关系。
48.如何认识和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司法权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人民法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就必须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集中抓好人民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解决经济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内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建设一支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的法官队伍,以清廉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以严格公正文明提高司法公信力。
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人民法院必须注重实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抓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最期待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最需要解决、克服一定困难有可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和环节,集中力量攻坚,真正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要坚持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心推进司法改革,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加强司法管理,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全面实现司法公正;要针对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复杂的现状,积极探索提高司法效率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要认真分析影响司法权威的各种因素,在推动司法环境改善的同时,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让司法裁判最终以其公正高效取信于民,赢得权威。
49.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检察制度?
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建立并发展起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资本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区别,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内在合理性和明显的优越性,理直气壮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旗帜鲜明地与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和理论作斗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50.如何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
我国《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为保证检察制度的健康发展以及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宪法》还规定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因此,我国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有机统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一切国家权力包括检察权的行使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是检察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和政治保障,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原则。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但党的领导不是包办一切,更不是代替检察机关对具体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理。那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干扰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也是我们党坚决反对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听取、审议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任免检察机关的组成人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司法解释进行审查,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检查,对检察机关所办的案件提出质询,决定检察机关提交的重要事项等方面。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而不代行检察权。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个人不直接处理和干涉检察机关处理具体案件。
51.如何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在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
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目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不完全适应,突出表现为法律监督能力不够强,监督水平不够高,制约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进一步夯实法律监督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在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本领。三是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的综合素质。
52.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
为了使政法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多方面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走群众路线,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开展“平安社区”等各类平安创建活动,都是因为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才取得良好的成效。反之,在侦查办案工作中,无论我们的侦查设备、技术和手段多么先进,编制人员增加多少,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侦查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结果是案难破、人难抓。因此,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只有坚持专群结合,既发挥专门机关的优势和威力,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构筑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53.如何深刻理解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作用,确保绝对听从党的指挥?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特殊的性质、特点和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绝对听从党的指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民警的头脑,使广大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建设者、捍卫者。
54.如何适应当前斗争形势,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我国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这些阶段性特征体现在社会稳定领域,就是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新挑战,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及时掌控、准确把握对敌斗争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和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动态社会环境下的治安规律、特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5.如何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努力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一是要全面提高打击、预防犯罪的整体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二是要全面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三是要全面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期待。
56.如何切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对党绝对忠诚”?
“对党绝对忠诚”是隐蔽战线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本色和精神支柱,也是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干部队伍的根本政治要求,其核心是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与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践行者和誓死捍卫者,在隐蔽战线上有效履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根本任务和职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和西方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策反活动,国家安全机关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巩固和深化干部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基础;扎实有效地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有效地加强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干部队伍安全稳定;扎实有效地加强作风建设,为确保干部队伍“对党绝对忠诚”提供作风保证。
57.国家安全队伍如何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好适应国家安全工作发展的要求?
国家安全队伍适应新形势下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发展的要求,必须做到:第一,要坚持政治建警的方针,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第二,要提高思想和工作站位,自觉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甘当无名英雄,立足本职多作贡献。第三,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加有效地履行国家安全机关的根本任务和职责。
58.如何把握和应对新世纪新阶段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切实捍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下,国家安全形势出现一些新的发展变化,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同时并存,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相互交织。面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政法机关要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战略研究,加强人民安全防线建设,健全国家安全体制,抓住对国家安全危害最大的重点问题,有力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斗争,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要积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的有效管理;加强重点地区维稳力量和基层政权建设;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要按照公开管理、依法管理、主动管理的原则,完善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严肃查处失密泄密行为。
59.如何认识和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一是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监狱、劳教、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要着眼于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法制宣传要着眼于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法律服务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需求,法律援助要着眼于让公民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努力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符合人民要求。二是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维护人民权益的重点领域。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促进矛盾纠纷的依法解决。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把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积极主动为社会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60.政法机关如何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近年来,一些政法机关特别是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出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以及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这种状况必须痛下决心坚决加以改变。各级政法干警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务必严格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真正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维护政法队伍的荣誉和尊严,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各级政法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头脑清醒、警钟长鸣,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事关政法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问题来抓,大力推进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2009年,各级政法机关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问题,组织专项治理: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吃请、钱物、旅游、娱乐,利用职权在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单位借款借物、报销单据、安插亲友、承揽工程,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谋取私利,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者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