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民四庭审理了王某与卢氏县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当庭调解并履行完毕,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节省了诉讼资源,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和一致好评。
二审受理后,承办人认真阅卷,研究案情,了解双方诉求,根据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积极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开庭当天,庭前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工作,寓法律于情理之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释法析理,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在全市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期间,民四庭在学习与自查的同时紧抓审判工作,更加注重审判质效,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民思想,解当事人忧之所忧,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