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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二十天为44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5.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1-01-05 09:59:02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全省第二次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开展以来,义马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立足快立案快审判快执结,全力以赴攻克农民工工资执行难,取得良好实效。2010年12月27日,该院执行局经过二十天的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张云峰等44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5.6万余元,使他们快快乐乐回家过新年,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8年7月,义马市千秋镇农民孟某从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和洛阳市某建筑公司分包了义马市某棚户区改造工程中的水电暖安装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孟某组织张云峰等44名农民工分驻两处工地,施工,至2008年年底,工程结束,孟某和两建筑公司拖欠44名农民工工资近6万元迟迟未付。两年来,44名农民工在多次向被告索要工资款未果的情况下,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今年9月法院判决被告孟某支付原告张云峰等44人的劳动报酬5.6万元,两建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0年12月7日,44名农民工向义马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义马法院立即开启集中清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通道,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以执行局局长王红卫为组长的执行专案组。执行法官一方面尽力做农民工的思想工作,通过明法析理消除误解,平稳农民工的情绪。另一方面,立案当天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资产,按期履行义务,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然而,三被执行人却相互推诿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前往各银行查询被告的银行账号及财产,发现被告账上已无存款,财产也因其他案件被查封。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到被执行人住处突击搜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为了实现44名农民工的期盼,王红卫局长与执行法官不顾狂风呼啸,不分白天黑夜,吃苦耐劳,耐心细致工作,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在强有力的执行攻势震慑下,2010年12月27日,被执行人到法院如数交清了拖欠的款项及相关费用。至此,这起标的额大,涉及信访稳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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