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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当法官”第14期│欠条盖了公司章,个人行为or职务行为?

  发布时间:2020-10-16 11:05:46





    一层秋雨一层凉,秋雨绵绵秋意长。不知不觉,“请您当法官”活动已经举办了13期43场。

    啥?

    啥是“请您当法官”活动?

    参与旁听还发礼品?

    没错!本周末,三门峡中院再次邀请您走进法院,旁听观摩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一步监督法院工作,并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本周精选了什么案件呢?

    李老板称多次与林经理做精粉买卖生意,一次结算后,李老板发现有价值40万的精粉未发货。林经理认可这笔预付款,在结算单上注明“欠款人林XX”。随后,林经理向李老板出具40万欠条一张,署名“林XX”后并加盖红山公司公章。

    现如今,李老板起诉林经理归还40万预付款,并追加红山公司为被告。据悉,红山公司已停产。

    林经理称自己是红山公司的销售经理,这张欠条乃是职务行为,债务应该由红山公司承担,而不是自己。

    李老板认为自己一直与林经理做生意,林经理应承担还款责任。

    这张欠条,到底是林经理的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林经理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怎么判,请您当法官  !

    法院怎么样,请您进来看——

    10月17日(周六)上午9:00,快快带上身份证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案件旁听吧!动动手指,打开“线上三门峡”APP,点击“请您当法官”栏目进行报名,旁听现场发放小礼品哦~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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