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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当法官”第十八期│漫长“要房”路,一朝“协议”签,如今想撤销,究竟为哪般

  发布时间:2020-11-16 08:30:09





    1996年左右的工程款一直没有结算,建筑队的负责人孙某占用所建房屋至今,某居民委员会后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却一直无法占有使用收益,积怨很深,矛盾重重,多方协调后终于达成协议,修成正果。二十多年的纠纷得以解决,和谐的曙光得以重现,本是高兴事,某居民委员会却以欠款的数额及利息计算方式不正确,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该协议部分条款及补充内容。

    孙某则认为,协议是公安机关主持,对方律师参与且人数众多情况下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

    现实中撤销权如何行使?本案该不该撤销,请你参与公断!

    11月14日(周六)上午9:00,快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参与案件旁听吧!

    动动手指,打开“线上三门峡”APP,点击“请您当法官”栏目进行报名,现场发放小礼品哦!!!

    Tips

    1、通过“线上三门峡”报名成功后,我们会在开庭前一天晚22:00前发送确认短信;

    2、多次报名但均不参加,会影响以后再次报名参与旁听;

    3、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能参与旁听。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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