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了,你们赶紧来。”2020年11月18日清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卫某打来的电话。 “我们马上过来。”放下电话,执行法官立即赶往被执行人居住的宾馆,不到二十分钟,被执行人黄某被带至法院。 原来,2018年6月20日,黄某因加工矿石需要资金周转,向卫某借款40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卫某多次催要,黄某于2019年偿还部分资金后,剩余部分一直未还款。无奈,卫某将其诉至灵宝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黄某一直未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卫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黄某,黄某虽表示尽快履行,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11月18日,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在将黄某带至法院后,执行法官认真严肃地表明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将会被司法拘留,黄某不以为然,随后执行干警带黄某进行核酸检测、体检,眼看要被送进拘留所,黄某当即表示要履行案款。最终,在拘留措施的威慑下,黄某一次性履行24万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