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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当法官”第22期│撤完上诉撤起诉,诚信处事纠纷少

  发布时间:2020-12-17 08:36:48







    店铺转让出纠纷,押金费用该给谁?——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请您当法官”第二十二期庭审观摩活动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如期举行。高校学生、群众近二百人到场进行了旁听。

    本次审理的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案外人黄某用其员工杨某的名义在万达广场开了家店,并向万达广场交了62859元押金。后来,黄某把店转给了陆某,陆某交的转让费中明确显示包含了该笔押金,杨某继续给陆某打工。陆某不再经营店铺后,万达广场把押金退给了杨某,陆某找杨某沟通退还押金无果后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杨某向陆某退还押金,杨某不服提起上诉。

    经过紧张有序的法庭调查、出示证据、质证、询问、辩论等程序,杨某自愿和陆某庭下和解,并当场提出撤回上诉。见杨某态度良好,陆某也主动提出撤回起诉。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准许双方撤回上诉、撤回起诉的申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从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等方面结合案件事实和日常生活,从诚实守信的角度为大家进行了充分的判后释法,回答了群众提问:上诉人占有押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将涉案押金返还被上诉人;生活中在遇到不当得利的情况时,要诚实守信,充分利用《民法典》这把尚方宝剑,让法律给大家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顶名经营、顶名开店无论对实际经营人还是顶名者,均有很大风险,行事需谨慎。

    最后,合议庭提醒大家: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更是做人立身之本。国家诚信而立威,社会诚信而有序,为人诚信而事成。大家应从点滴做起,从说话算数做起,“有话好好说,遇事依法办”,共同努力,让人生更美好、城市更美好、社会更美好。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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