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就领到了执行款,太感谢你们了……”2020年12月2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六组办公室里,申请人强某拿到15万元的执行款后,激动地向执行干警感谢道。 强某与尚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2020年7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尚某返还强某彩礼费人民币150000元。判决生效后,尚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强某遂于12月中旬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六组干警受理该案后,仔细研判,认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还存在一定的感情,且被执行人具有偿还能力,案件具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该院未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解开了思想上的困惑,现场转款给申请人150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此案圆满执结,切实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