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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立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16:00:41


    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破产管理人的履职管理,保障破产案件顺利有效推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推进营商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现将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李主臣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副主任:

    郑建林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

    杨  琼    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

    薛  曙    市中院立案二庭庭长

    任兴戊    市中院司法技术处处长

    习泽强    市中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梁森林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

    李  娟    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员额法官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庭,梁森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020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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