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破产管理人的履职管理,保障破产案件顺利有效推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推进营商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现将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李主臣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副主任:
郑建林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
杨 琼 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
薛 曙 市中院立案二庭庭长
任兴戊 市中院司法技术处处长
习泽强 市中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梁森林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
李 娟 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员额法官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庭,梁森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