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经三门峡市民政局批复,我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该协会致力于推动破产管理人能力水平建设,引领会员遵守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和法院有效构建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市企业破产清算及重整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重整,对于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加快市场出清,释放沉淀资源使其流向更高效更有发展潜力的领域,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随着我市两级法院办理企业破产清算及重整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破产管理人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往,破产管理人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机构担任,水平良莠不齐,缺乏统一管理。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将有效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协助主管单位做好考核评价、监督指导和日常动态管理。
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经市政府推动成立,主管单位是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管理机关为三门峡市民政局。协会由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河南鸿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5家单位发起成立,是包含32家专业机构会员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3月12日,由发起人召集的首届会员大会成功召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森林、司法技术处副处长汪晓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审议通过了《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缴纳及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