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
要问咱三门峡人现在最爱去的地方,一定少不了已通车的黄河生态廊道。这段百里沿黄生态绿廊,将后地村明清古枣林、好阳河湿地、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等景点连成串。
春日迟迟,行走在黄河廊道,一侧是碧波荡漾的黄河,另一侧树木丛生,百草丰茂,让人心情好不惬意!
为了打造好这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沿黄生态绿廊,三门峡市投入颇多——加固提升道路、绿化美化沿途景观、治理入河支流……
生态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了一些矛盾。一方面,土地是村民绷得最紧的一根弦,涉及多人利益,处理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另一方面,行政机关领了军令状,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阻力重重。
怎样既能执行好政策,又不激化矛盾?
3月29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组织法官走进湖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近年来因黄河生态廊道建设、大棚房整治、土地征收领域被诉案件情况,与一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座谈,仔细聆听行政机关在日常执法中面临的工作难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行政庭的法官们向一线执法人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强化常态化执法,对违法行为随发现、随制止、避免产生“羊群效应”。二是强化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注重相对人参与权、申辩权。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充分运用非诉执行审查,畅通对违法行为的立、查、决、执程序。四是强化应诉能力,全面提供证据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五是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相统一,对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做好分类处置,重大活动中做好风险预判和稳控工作。
生态建设和区域发展既要注意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又要考虑工作效率,行政机关任重而道远。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区域治理,在融合发展中协同行政机关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双赢共赢,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