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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四项措施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建设

  发布时间:2011-02-23 16:57:47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能动司法,渑池县法院紧紧围绕“十二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制订四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司法服务,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帮扶联系要经常化。该院要求一线法官要与辖区内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经常联系,定期组织法官进行普法宣传,举办法律培训,及时帮助辖区内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想法设法为他们寻找脱贫致富之路,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速度要快捷化。要进一步畅通诉讼取得,切实打造零障碍诉讼通道,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实行“三快”原则,即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消除矛盾,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有力的司法基础。  

  三是建立提前主动介入机制。针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群体性纠纷,要建立提前主动介入机制,通过法律宣传、思想疏导等形式,配合县委县政府有效地化解纠纷,防范恶性事件的发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四是司法服务要体现能动司法。要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公安、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对重点案件实行联动机制,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争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和消灭在诉讼之前,从而真正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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