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司法公正,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着眼于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稳定,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真正发挥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调节器”和“减压阀”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关注民生谋发展,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始终关注和保障民生,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规范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扰乱经济秩序案件的惩处力度,着重审理好扰乱金融秩序的刑事案件,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大力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两大功能,将妥善审理土地管理、生产安全、企业经营和关涉两型社会建设等类型案件作为重点;依法审理好各种民商事案件,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国企改制和破产案件,努力为县域经济“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拓展服务渠道,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深入开展“大调解”活动,大力推行“刑事和解、民商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制度,积极倡导和谐司法。通过整合调解资源,加强与企业、社区、机关单位、村组和基层民调组织密切联系,有效整合各方调解力量,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从情、理、法多层面引导,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以大调解促进大稳定;以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形式,为企业当好法律参谋,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广泛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指导企业通过法律完善管理模式,规范日常行为。坚持对县域重点企业的定期走访制度,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重点排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优化企业周边发展环境;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开辟 “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四是强化执法意识,坚持为民司法。及时对企业改制破产、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应对措施;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尽快受理和及时处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司法便利;简化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为特殊群体诉讼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确保弱势群体的维权机制畅通、有效;完善信访处置措施,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原则,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特别是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对老上访户和新出现的重复上访人员,“一对一”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上门做好思想工作,切实为其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停访息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