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卢展工在《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一文中指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根本途径在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讲转变,首先要从领导干部转变开始。“何评九论”从机遇、忧患、规律、大局、创新、责任、求实、为民八个方面,深入论述了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必须把握的关键、遵循的原则、注意的问题、方式方法等等,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我们当前的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现实指导。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推进领导方式转变上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保持清醒头脑,持续正确方向,改进方式方法,在发展中抓转变,在发展中稳调整,在发展中求提升。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就是要按照卢展工书记的“发展目的必须明确、头脑清醒至关重要、正确思路应当持续、方式方法亟待改进”等四个方面思想观念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的工作目标,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法院的工作重点,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思路,坚持把“三具两基一抓手”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方法,紧跟党委决策步伐,以加快转变为抓手、以重在持续为动力、以改革创新为根本,进一步转变司法职能、转变领导方式、转变工作方法,做到真正肩负起加快转变的领导责任,在创新中提高领导水平,推动法院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一、要准确把握形势,明确思路,提升为全局的服务的整体意识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做出了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重要战略抉择,中原经济区建设蓄势待发。面对着市委、市政府强有力壮大城区经济规模,把三门峡建设成中原经济区重要支撑、区域合作示范城市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难得机遇,面临着全是加速推进大交通、大商贸、大通关体系难得条件,湖滨区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科学实施“三大战略”(工业强区、三产富区、农业特色区),着力打造“四大经济板块”(工业板块、商贸流通板块、农业示范板块、沿黄休闲旅游板块),强力推进“为民工程”(启民智、帮民富、解民忧、塑民风),全面提升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生社会建设,努力建设开放魅力富裕和谐的新湖滨的发展思路,在刚刚召开的湖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围绕总体目标抓好八项工作,办好六件实事,积极推进二十个重大项目的目标任务。科学实施“三大战略”,是区委以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强区富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描绘的宏伟蓝图。作为三门峡唯一一市辖区,强区富民,振兴湖滨是全区人民的殷切期盼。湖滨区法院处于三门峡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法院领导干部面对机遇和挑战,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全区经济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自觉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全区经济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运作、发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和服务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实践保障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工作标准定位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工作机制、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以更严格的要求、更扎实的工作、更优良的作风、更突出的成绩,完成好区委和辖区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二、要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三大战略”、“四大经济板块”、“为民工程”是湖滨区“十二五”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革命性举措。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把人民法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为加快湖滨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要开展前瞻性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参考”。要建立重大经济纠纷定期分析报告机制,密切关注审判领域中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围绕湖滨区经济区建设,加强分析研判和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经济建设遇到的困难和共性的法律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的科学、依法决策积极出谋划策。如对因宏观经济发展引发的重大投资融资、经济合同、商事合同、房地产、企业破产兼并、劳动争议以及群体性、连续性纠纷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等进行专项案件报告、通报。
二是要建立健全联系企业机制和上门服务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不定期到企业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涉法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司法服务和司法应对;要把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服务作为常态性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重大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帮助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竞争、依法维权。
三是要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等制度的作用。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民生民宜、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共同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
四要适时开展服务保障专项活动。人民法院要结合辖区经济发展和法院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优化司法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权益”等专项治理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我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要加强合议庭在工业园区巡回办案机制。就地化解矛盾,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要发挥审判职能,增强责任意识,为辖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经济建设进程中,人民法院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要任务,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始终把法院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把保障和服务经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一如既往的突出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立足我区“三大战略”、“四大板块”及“为民工程”总体发展目标,按照区委、政府工作大局要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等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需要。
一是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伤害、绑架、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涉枪涉爆、黑社会组织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要注重对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维护,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制售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及渎职侵权犯罪,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要更好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依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时,要进一步深化研究和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严格执行刑事证据规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更好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
二是民商事审判要全方位为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要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要妥善审理股权纠纷、企业重组改制等案件,促进优化产业结构;要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城市拆迁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妥善审理公害污染赔偿、节能减排等案件,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优势,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妥善化解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
三是行政审判要依法处理各类行政争议,兼顾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特别是要审慎处理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等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统筹兼顾经济发展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继续不断探索完善多元化行政协调和解机制,努力弱化官民矛盾,促进行政关系和谐。要进一步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不断完善重大案件联合协调、邀请有关领导协助协调等多项机制,通过诉前、诉中协调,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体系的和谐。
四是执行工作要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有新作为。要着力规范执行工作,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分权制约,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工作中,要着力解决执行组织、执行程序、执行管理等方面协调不一致等问题,优化各部门协调职能作用;要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在实现申请人既的法定利益上,要用足、用活、用尽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完善便民措施,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司法为民作为法院的第一要务必须长久性的坚持,在“为民工程”中,人民法院除了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同时,还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申诉难问题。我们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要继续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全面推行上门立案、非工作日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一小时和当天立案等多元化便民立案方式。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加大巡回审判点建设,加强巡回审判物质保障力度,把法庭开到城市社区、农村田间地头,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要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上有新作为,坚持领导干部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调解年”活动成果,正确理解和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基本精神,妥善解决各类矛盾。在处理案件中,首先考虑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必须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使其更好地发挥化解矛盾的作用;要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正确发挥调解方式的作用;要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社会法庭等方式化解纠纷,要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诉前。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实现立案、庭审、听证、执行、宣判、裁判文书和司法政务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大力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进一步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制度”、“公民自由旁听”、“公众开放日”、“网评法院”等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诉讼指导,强化诉讼风险提示,对当事人举证困难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依法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防止机械司法、坐堂问案。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与标准,进一步完善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制度,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2011年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依据省法院制定的《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我们要在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方面有新突破,要积极整合审判职能,完成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要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案件质量常规、重点、专项评查活动,尤其加大对领导机关要结果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查力度。要根据人员配置结构比例,科学设置均衡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以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而立”为基础,以审判节点跟踪监督控制为重心,以审限提示预警为内容,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流程。要科学设定考核目标,做好部门、法官的绩效考核工作。此外,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监督制约。要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做到以公开促公正;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制度,拓宽陪审案件范围,更好的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作用;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职。
五、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湖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也是对法官队伍的严峻考验,是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重要契机。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廉洁,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确保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有效助推湖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要狠抓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随着湖滨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新类型案件将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发生,服务经济建设的新举措、新方式将不断推出,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要加强法官职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要坚持在职培训和离岗培训相结合,制定和完善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和中长期规划,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和水平。要围绕提高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四项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和司法能力。
二要狠抓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切实解决少数干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感情淡薄,不注重做群众工作;工作责任心不强,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办案质量效率不高;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判纪律,执法办案随意性较大,司法行为不够规范廉洁;不遵守司法礼仪,不注重文明司法,司法形象不佳等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新变化、新面貌、新形象。要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开展走访基层群众活动,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密切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要进一步从正反两方面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地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要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以铁的决心和“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维护各项审判纪律的严肃性。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钱物、娱乐、吃请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司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法官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执行近年来推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措施,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法院基层工作和建设
按照卢展工书记的“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我们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在充实基层力量、巩固基层组织、提高基层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要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努力研究和掌握基层工作规律,要切实改善人民法庭的工作环境和执法条件,以适应辖区经济发展和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在从优待警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落实好法官职级,为干警创造学习、培训的机会。要关心干警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充分调动好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总之,湖滨区要科学实现“三大战略”,有很长很艰难的路要走,作为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要按照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的“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要求,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湖滨区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上来,自觉融入到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切实担负起服务和保障湖滨区经济建设发展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