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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首次公开聘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1-03-07 08:11:25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3月3日下午,三门峡中院召开会议公开聘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该院党组成员、审监庭主管领导刘铁牛、政治部副主任杨国发及十名人民陪审员、审监庭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这是该院首次公开聘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

    会上,何红伟宣读了中院《关于聘任张敏等十名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党组成员、审监庭主管领导刘铁牛给十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聘书,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的相关会议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刘铁牛同志要求审监庭全体干警及人民陪审员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重要性,正视全省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陪审制的现状,明确我市法院审判此类案件的任务,同时希望人民陪审员不断树立和强化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监督观念和保守审判秘密的观念。

    该院审监庭负责人何红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简短培训,介绍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其在我国的产生、发展及现状,重点介绍了我国的减刑、假释制度,并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与会的人民陪审员对今后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表示了极大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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