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都上门来催了,有啥就合法解决,太丢人了,咱赶紧交……”2021年6月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家属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协助督促被执行人将案款缴纳完毕。 张某居住在灵宝市某小区。2019年起,张某以对居住小区的物业个别服务不满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根据张某的建议对相关服务内容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后,张某仍以各种不合理原因拖欠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张某起诉至灵宝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原告灵宝市某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4000元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未上诉且仍拒绝支付。2021年5月,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电话督促张某及时履行并向其告知失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但张某态度恶劣,说不出合理原因还扬言“说啥都不会支付物业费”。随后干警多次向其释法明理,但张某拒不到院说明情况且毫无履行迹象。 6月2日,执行干警赶到张某家,因张某出差不在家,干警当面向其家属释明来意,张某家属表示事情简单明了,怪张某不听劝,并表示协助规劝张某。随即,张某家属拨通了张某电话,长达十余分钟的通话,张某认识到了错误并将案款全部履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执行干警提醒:物业公司为小区住户提供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关合理费用受法律保护,相互之间更应多些尊重和理解。如若双方不满意,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协商解决,切勿在违法路上不断进行试探,最终导致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