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繁杂,秉公执法,耐心细致,护佑民企。”6月8日,李琦同志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案件的当事人给她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使案件取得圆满结果。
近年来受到疫情影响,三门峡地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遭遇资金周转难题,造成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承担巨额逾期违约金,承包方无法按时收到工程款引起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买房人无法按时收房导致利益受损等一系列广泛的负面社会影响。
中院受理的建设工程合同一审案件立案标准较高,涉案金额较大,各方面关系复杂,李琦同志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开拓工作新思路,创新工作新方法,以保全措施为手段,历经数次房屋查封解封,协调组织买房人积极参与缴纳房款,作为工程启动资金,让承包人保质保量完成并交付了全部工程,发包人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买房人尽快尽早搬进了新家,保障了发包人、承包人、买房人三方利益,历时一年时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被告双方最终对剩余小部分工程款达成详细的和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肩负化解社会矛盾的神圣使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面考虑社会关系并融会贯通解决难题化解矛盾,是对办案法官能力的考验,民三庭办理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53%。民三庭法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的信念,树立优秀的法官形象,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为我打造优秀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