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李孟云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三门峡中院 发布时间:2021-06-29 16:06:36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李孟云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1)豫12刑更311号
2021年5月31日罪犯李孟云以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29日至7月3日。
如对罪犯李孟云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有投诉意见,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减刑假释庭(地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邮编472000)。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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