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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10 08:08:48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加强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有关要求和《中共渑池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2011]05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项措施,切实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实行涉诉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制。从今年起,每月对全院各部门涉诉信访工作进行百分考核排序通报,季度、半年、年终进行汇总排序通报。各部门每月基础分为100分,对发生进京、赴省、到市、去县上访的,每期都要扣除相应的分数,根据各部门每月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比较,连续两个月得分减少的,院信访领导小组向该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连续三个月得分减少的,对该部门年底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并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用于奖励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部门。

    二是加大涉诉案件办理力度。各部门要坚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问题及时妥善解决。要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每起案件都要由班子成员和审委会委员包案处理。包案领导要亲自了解案情,亲自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亲自做息诉罢访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一把手”要亲自包案处理,推进问题解决。要进一步加大案外解决问题的力度,对一些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到位仍不断重访的,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做息诉罢访工作。办结的案件要适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稳定情况和生产生活情况。

    三是进一步加强接访工作。要加强对涉诉信访接待窗口的管理,充实接访力量,对群众赴窗口上访的案件追踪督办。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接访、领导接待日等制度,对信访人员认真接待,建立台账,及时交办、催办,限期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

    四是实行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院评查办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案件评查工作的重点,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逐案评查,对评查出由于执法过错、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或案件办理瑕疵引发当事人上访的,由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责任人责任,以警示教育广大干警公正执法。

    五是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端正办案态度。在办案方式方法、过细工作上下功夫,提升办案质量。对因执法不公、责任心不强及能力低下等引发涉诉信访,在信访问题没有办结之前,办案责任人不得提拔、评先;对年度内所办案件信访数量多,影响大的办案人员要坚决换岗,降职使用。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年底本系统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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