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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三个确立”力促均衡结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1-03-11 14:42:43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陕县法院不断探索搞好法院审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该院通过“三个确立”竭力促进审执均衡结案,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是确立均衡结案理念。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对于确保案件审判公正高效,促进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认识上根本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扭转过去不良的习惯做法,要求审判人员根据案件数量情况、审理和调解的难易程度,按照审限要求调整和安排好审理时间,使全年工作更有条理、更平均,在实现均衡结案的同时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二是确立规范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积极规范案件每个过程的操作程序,建立良性机制,制定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审限管理,严格延长审限案件的审批,对长时间超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并通报;二是尽量缩减案件审理周期,充分发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对案件审理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对未结案进行催告和警示,从而有效地避免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同时加强简易程序的适用和繁简分流,提高当庭宣判率和定期宣判率,缩短案件流转环节的时间;三是立案部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收案数量。四是进一步强化“快调优先”的理念,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坚持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原则,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确立均衡结案量化考核激励机制。将结案均衡度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法,运用指标杠杆,针对性地加强审判工作管理,在突出办案数量的基础上,结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月、季度均衡结案率、超审限未结案数等办案指标进行综合考核,防止将案件拖到审限临界时才结案,促进收结案进入良性循环,避免案件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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