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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标的百万余元的借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1-03-15 09:56:50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立案庭利用诉前调解程序,经过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并融合法、情、理的调解艺术,成功调解一起标的百万余元的借款纠纷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8年5月20日,第二被告中十冶渑池洪阳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贺红受第一被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承包渑池县洪阳河治理工程,因工程急需资金,向原告田广吉借款200余万元,双方口头协议约定月息3分,三个月还清。到期后,被告不能按期偿还,并以各种理由推拖至2009年3月8日,经双方算帐,扣除被告原支付的部分本金及利息外,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款147.15万元借条,并注明2009年5月25日前还清。2009年12月底除还本息外,被告仍欠原告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28万元未付。原告经多次讨要未果后诉至我院。

    该院立案庭收到诉状后,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理念,既为服务好县域重点工程建设,也为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角度出发,积极启动诉求调解机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庭先期履行35万元,下欠余款88万元6月底分四次还清。该案的调解成功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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