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收到一面绣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某案件的受害人张某某行动不便,特委托其家属送来锦旗。张某某的家属紧紧地拉着李庭长的手说道:“感谢你们的努力,谢谢你们……”。李庭长语重心长的说道:“这是我们法官应尽的职责,希望你们能够走出阴霾,晴天雨过,以后好好的生活。”
近日,市中院少年庭对被告人郭某某等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案件发生于1998年,受害人之一的张某某在当年的案件中因伤致残,一直未获赔偿,生活陷入困顿。在案件审理中,受害人张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了使受害人能够顺利获得相应的赔偿,保证案件顺利推进,承办法官多次往返于案发地及看守所,联系多方进行走访调查、释法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受害人与大部分被告人达成协议,终获赔偿,并撤回附带民事起诉。市中院于近日对该案依法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郭某某等人以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等不等刑罚。至此,这起发生于二十三年前的案件终于结出了正义的果实。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市中院少年庭全体干警心系司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时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终于使得真相浮出水面,施暴者被处以刑罚,受害者亦获得了相应赔偿。鲜红的锦旗不仅仅是受害者对法官办案的认可,更是一种鞭策,一份更高的期许,它将时刻提醒全体法官要严格依法,尽职尽责,真正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