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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五项措施加强立案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17 11:30:3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积极探索立案调解工作思路,落实五项措施,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明确立案调解案件的范围、期限、流程。对于涉及民事权益诉讼的案件,包括一审、再审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适用立案调解。

    二是实行案件分流和诉前劝导机制。立案庭法官在审查当事人诉状材料后,明确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立案调解,及时劝导、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如当事人不愿接受,则依法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三是引入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既可缓解立案庭人员不够压力,又可发挥“三调联动”的优势。

    四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调解。对当事人均到庭的采用即时调解法。当事人伤残、疾病、体弱老人的则采用巡回上门调解法。

    五是实行调解激励机制。把立案调解案件的件数、效果纳入对立案法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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