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觉践行《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9月29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志愿者到六峰北路开展《文明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居民宣传举止文明、卫生文明、出行文明等具体文明行为规范内容。随后,志愿者开展“洁城行动”,对街道旁的树叶、烟头、塑料袋、纸屑等进行了清理,同时把路边的共享单车停放整齐。
此次《文明条例》宣讲活动旨在提高居民对《文明条例》的知晓率,进一步强化居民自觉遵行文明行为的意识。市法院将继续把《文明条例》宣传活动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为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