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的美丽与和谐,既在于城市环境的外观形象,也在于市民内在的文明、教养和品格。三门峡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市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2020年9月26日,《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符合我市实际、突出文明引领,对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市民生活品质和我市文明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噪声扰民、车辆乱停、随意闯红灯、不规范养犬……提起这些问题,广大市民深恶痛绝。《条例》着力解决市民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倡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擦亮城市文明底色提供了基本遵循。
近年,在全市的交通要道、十字路口,人们总能看到志愿者的身影,他们手举小红旗,在高峰时段坚守,规劝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但是,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现象仍不时发生,仅凭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和志愿者的引导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条例》从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交通、行人等方面就文明出行作出了明确规范与倡导,包括“驾驶机动车应当安全、文明,礼让行人,禁止手持使用电话,规范使用灯光、喇叭;驾驶非机动车辆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对增强市民出行的文明意识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秩序。
遛狗不拴绳、任犬只随地便溺、不为犬只注射疫苗……人们漫步于街头巷尾、公园小区,总能看到各类不文明养犬现象,广大市民颇有怨言。市城管局犬只收容管理大队几乎每天都要处理3至5起投诉案件,包括犬只扰民、违规饲养大型犬等问题。数年来,城市养犬状况乱象百出,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人们的安全、卫生与健康,小小的犬只给人们带来了大大的困扰。对此,《条例》引导公民文明养犬,明确指出“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犬不得扰民;携犬出户时,采取束犬链(绳)等安全措施;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产生的粪便”……一系列规范为人们养犬提供了约束机制,将逐步提升养犬人的文明素质。
人居环境的改善,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共同的“家园”,文明社区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私搭乱建等社区内的不文明行为,直接影响人居环境的改善和百姓的幸福感;近年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更是威胁着居民的生命安全。《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参与文明社区建设,“不得侵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不乱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不私搭乱建,不挤占公共区域,不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相应规范有针对性地聚焦社区内的热点问题,让人们的担忧和困惑有了法律约束。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热点问题,让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整座城市将会更加文明、宜居、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