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年过七旬的薛老汉在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局领到了被执行人焦某给付的940.4斤面粉,薛老汉紧握执行干警的双手,感激地说道:“我这一点小事,麻烦你们很多次了,真是谢谢你们了”。
薛老汉将其小麦寄存到焦某承办的面粉厂用以兑换面粉,截至2010年6月后余存940.4斤面粉,薛老汉并未领取,2021年1月份,薛老汉去取面粉时,焦某认为与其已结清,拒不支付。薛老汉遂起诉到法院维护权益,经法院审理判决,焦某交付薛某面粉940.4斤,该判决生效后,焦某仍未给付,薛老汉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已生效的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焦某住所地,对焦某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焦某同意将940.4斤面粉交付给薛老汉。2021年11月12日,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 薛老汉领到了940.4斤面粉。
陕州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在工作中面临着不少“小”的案件,但这成千上万个“小”案却牵动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把每一件“小”案办好,让司法正义“看得见摸得着”,牢固树立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