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到法院了,钱也带来了......”2021年11月19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四组负责人刘飞接到一名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对方已主动来到法院缴纳执行款。
2020年3月,杜某与王某订婚时给付王某彩礼36800元,后双方关系破裂未能成婚,王某退还彩礼5000元,杜某追要剩余彩礼未果,从而引发诉讼。2021年8月,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返还杜某彩礼31800元。但王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11月16日,王某向灵宝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该起涉民生案件后,执行四组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王某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法官刘飞本着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从情、理、法的角度就判决内容向王某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
第二天,刘法官的耐心劝说便有了成效,王某在收到通知后便第一时间联系了执行法官要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也在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领取了执行款。该案仅立案三天便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均表示认同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