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李庭长为我们积极协调,我们以后还是好伙计,出了这法庭大门,我弟兄俩就去吃顿饭……”“是啊,要不是法官从中调解,我们俩之间的隔阂估计一直都解不开。谢谢你们!”
2021年12月1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调解室内,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纷纷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李某与被告孙某本是同学,友谊深厚,不分你我。孙某在做矿山生意期间,为了资金周转,从好友李某处借钱,李某爽快的将8万元现金出借给孙某,孙某也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利息。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孙某陆续向李某偿还部分借款后,未再继续还款,李某多次向孙某催要,孙某避而不见,李某遂将孙某诉至法院,引发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
该院五亩法庭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了解,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但是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激化双方的矛盾,这对昔日不分你我的好友也会因此加深积怨。由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庭前调解无法顺利进行,承办法官李艺华决定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李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纠纷症结已找到,案件矛盾还未化解。李法官利用多个周末休息时间,对李某和孙某多次面对面耐心疏导,从法律的角度,向李某和孙某摆事实、讲道理;从朋友情谊的角度,向李某讲明孙某感激其曾经在困难时的出手相助,现在孙某愿意还款并承担利息说明孙某并非忘恩负义之人,昔日好友,情比金坚;同时,又向孙某讲明其应该承担的义务,履行社会的责任。李法官的温情调解,深深打动了当事人,双方决定放下个人恩怨,各退一步:李某放弃申请对借条的笔迹鉴定并适当减少还款金额,孙某愿意主动全额履行还款义务。12月10日,俩人相约来到五亩法庭,在李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成功化解,因钱结怨的昔日同窗也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立足主业主责,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审判实践中,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真正把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体现在具体审判工作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