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就《关于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协商,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区法院和工商联建立更加紧密的工作联系,共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常态化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引导民营经济规范经营行为、守法诚信经营,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引导民营经济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司法公正与司法廉洁。
会议围绕《实施意见》中的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协作、信息共享、民主监督、诉调对接、联合调研、联合普法宣传培训等多项沟通联系机制,充分交换意见,争取尽快发布,高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破产庭申宇航庭长表示,与工商联共建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常态化协作机制,是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机制建立推进突出“快”字。机制的建立和推进小步快跑有实效,要通过人员互派、加强联动,加快建立涉企案件调解室,快速化解企业纠纷,将协作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司法服务体现“优”字。通过送法上门,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建立涉企纠纷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和溯源治理绿色通道,高效化解企业矛盾纠纷;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企业经营发展;坚持依法办案,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保护企业家合法权利。三是企业解决纠纷依靠“法”字。企业家要成为学法的模范,依法办企、依法管理,才能高质量健康发展;企业维权要靠法,机制的建立打通了企业正常途径反映问题的渠道,推进企业、企业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共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共建机制、座谈交流,更好的协商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共同推动三门峡经济社会的发展。
寇晓辉副主席向法院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及工商联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法院与工商联建立机制,是发挥各自优势、深化务实合作,共同促进辖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要强化思想认识,强化服务举措,加强合作交流,层层推进工作联动,加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共同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上,与会企业代表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及《实施意见》相关问题直抒胸臆、畅所欲言,就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功能和作用,及时化解涉企纠纷,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之后,市法院将进一步保障加强和市工商联沟通联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和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