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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三门峡中院:关于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12 10:24: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机关相关部署要求,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门峡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协商建立服务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深刻认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切实牢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人民法院要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基础上,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工商联作为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要努力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引领广大民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严守法律法规,共建法治文明的营商环境。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理念。以依法保护为前提,平等保护为核心,全面保护为基础,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不因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在审判尺度、执行力度上有所不同,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4.准确把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政策。坚守法律底线,以司法政策助推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有效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立足审判执行工作,高度关注现代经济体系建立过程中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健全司法保护机制,提升司法保护水平。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5.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开通司法为民手机APP、律师服务平台,全面深入推广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及时制定出台“一次办好”立案清单,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及时审查、快速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提供诉讼便利。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及立案调解作用,做好诉前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减轻民营企业诉累。

    6.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民营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坚持法律标准,严格区分民营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民营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7.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黑恶势力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依法惩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等犯罪;依法惩治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民营企业财产等犯罪;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

    8.着力强化民商事审判的保护职能。正确树立民商事尤其是商事裁判理念,尊重意思自治,处理好市场主体行为自由和行政审批的关系。正确认定合同效力,依法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

    9.加强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通过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案件,积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特殊功能,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民营企业,积极引导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充分利用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民营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处置、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工作,整合各方面资源实现破产利益的最大化。

    10.依法维护民营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民营企业起诉认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逾越法定权限、违背法定程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主张事实依据充分的,依法纠正相关行政行为。依法审理民营企业提起的涉及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项目规划、税收征管、土地征收征用等方面的案件,保障民营经济主体在公共领域受到平等对待。妥善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诉讼案件,落实民营企业的平等待遇,促进公平竞争。

    11.努力实现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四、完善商会调解制度和机制

    12.明确调解范围。商会调解以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为主,包括商会会员之间的纠纷、会员企业内部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适合商会调解的民商事纠纷。

    13.规范商会调解组织运行。人民法院和工商联指导商会调解组织设立,规范组织形式、固定办公场所、健全调解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规范纠纷流程管理,建立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以及档案管理、信息报送、考核评估等制度,对外公布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调解程序以及调解规则。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不断增强商会调解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14.探索创新发展。整合工商联及所属商会的调解资源,建立调解组织数据库、调解员数据库、纠纷化解信息库,构建相互贯通、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推动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商会调解大格局。探索创新开展在线解决纠纷,完善在线调解程序。

    15.强化调解员队伍管理。工商联对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调解员予以解聘,对违反调解委员会管理规定的调解员依据委员会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16.完善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全市两级法院对涉企案件,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引导进入调解程序。通过调解平台向入驻的商会调解组织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调解组织登录调解平台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完成后将调解结果录入调解平台,并告知相关人民法院。调解成功的案件,商会调解组织安排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对调解协议依法在线司法确认,或立案后出具调解书。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和继续审理,依法推动调解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证据、争议焦点、调解理由、无争议事实等材料与诉讼程序有序衔接,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公正高效解决纠纷。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通过调解平台向商会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

    五、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17.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和商会工作人员担任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使他们更好地监督、参与、支持法院工作。在制定与民营经济相关的办案指导文件、发布相关参考性或典型案例、研究相关改革举措时,充分听取工商联的意见建议。就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工商联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建议的落实,共同帮助民营企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18.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和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络,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商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提高意见建议质量。

    六、共建常态化机制,切实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19.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人民法院立案庭、工商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强化工作衔接,适时交流互动,沟通反馈情况,确保日常工作联系有序畅通。

    20.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院、工商联根据需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走访民营企业等方式,交流民营企业涉诉、司法保护等情况,就双方共同关注的重大或热点问题进行磋商,就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反映的共性或普遍性问题及时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共同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由双方协商召开,每年至少一次。

    21.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双方不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定期向工商联通报情况,提出司法建议。工商联对民营企业可能涉诉并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及时向法院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应对。

    22.建立案件分析等研商机制。人民法院、工商联依托监测调查系统、司法大数据、商会非诉调解数据等,共同对全县民营企业涉法涉诉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依据,为相关行业、企业提供风险预警。

    23.建立民营企业司法保护问题的协同调研宣传机制。加强对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产权保护、企业家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纠纷解决等司法保护问题的常态化调研,人民法院和工商联可互相邀请对方参加相关调研活动,共享调研成果。可以通过共同举办研讨会、组织专题调研、实地调查等形式,搭建工商联、商会、企业家、法官、行业代表等广泛参与的调研平台,提升调研质量,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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