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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被诉商标侵权 法院释法调解原告撤诉

  发布时间:2009-03-31 15:56:3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经法庭向原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的原告是常熟德尔电器有限公司。原告诉称:2008年11月9日原告在国际互联网上发现有一个网站,域名为WWW.DEPOER.CN及WWW.德泊尔.COM,该网站以涂料销售宣传为主,是被告陈保峰制作,用于发布一些商业信息。该网站所用域名,使用了与原告德尔公司拥有专有使用权的“德泊尔”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其英文域名与原告注册的商标名完全相同,已达到引起消费者混淆和降低原告公司商标声誉的程度。原告公司对注册商标进行了持续较大量的广告宣传,该商标已成为知名商标,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00元。

    法院经审查,原告并未提供其商标为驰名商标的相关证据。被告对于侵权事实和原告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请求均认可,也同意赔偿。经向原告释明,其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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